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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再兴副司长在全国商务信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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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再兴副司长在全国商务信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05-22 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同志们:

  大家好!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是我部的一项重要职能。今年以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意见》(商秩发[2009]234号)、《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商秩字[2009]10号),并和中宣部等1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面,我就以上文件中有关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等工作内容进行介绍并提出做好上述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2007年,我部出台了《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商务领域的行政许可资质信息、违法违规等负面信息的归集、公开和共享进行了规范;开通了“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了外贸企业备案、国际货运代理、援外物资和成套项目管理等覆盖内贸、外贸、外资、外经等大多数领域的15个业务系统的信用信息,形成了包含70万家企业信息的数据库。但是,目前信用信息系统所归集的信息主要是部内司局业务系统提供的企业行政许可或备案信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直接提供的信息还很少。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善,缺少违法违规处罚信息和部分业务的许可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商务部门信用分类监管的需求。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是商务信用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商务部各司局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建设、共同维护、共同享有、共同使用。当前,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系统建设上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归集上传信息,提高上传信息的质量。各地要结合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做好违法违规信息的归集上传。一是要做好商务部没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的信用信息归集上传工作,具体有生猪定点屠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洗染业、酒类流通、报废车拆解回收(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有此业务)等领域;二是对于一些地方特有的信用信息和依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在行政管理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要及时归集上传到信用信息系统;三是已完成历史数据归集工作的业务,如石油市场管理、拍卖、典当、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核实企业的基础信息并补充缺失的信息项。

  (二)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系统信息安全。目前商务部机关的所有司局,省、市、县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直属商会等均可以通过不同的权限访问该系统。由于涉及用户众多,系统信息很多属于未向公众公布信息,对信息的安全管理不容忽视。为防止相关信用信息的不当使用和传播,我们专门制定、印发了《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了信息的归集、上传、查询、修改等行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密钥的管理要做到申领、使用、保管、归还全过程严格管理,电子密钥管理登记及变动情况要及时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备案。前段时间曾经有两个省发生了密钥丢失事件,其中有一个省由于原管理密钥人员工作调动,密钥丢失一个月都没有发现。这些事件要引起大家注意,万一密钥流失,被恶意登录系统拷贝未公开信息,将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另外还需要强调一点,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为非涉密系统,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都不得在此系统中传输。

  (三)广泛应用信用约束手段,实行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分类监管制度是政府部门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按照监管职责所记录的守法守规状况的信息,将成为对市场主体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措施的依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利用在对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商务行政执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行业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积累的信息,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行业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中比对和核查企业信用信息,依据企业守法守规状况,制定并推行不同的管理措施,激励守法守规守信者,惩治、限制和淘汰违法违规失信者,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加强与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推动部门间适度开放各自信用信息系统,共享部分信用信息,为政府科学监管、企业防范信用风险和信用中介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服务。

  二、动员和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

  推进商贸流通行业信用建设,提升行业自律和企业信用水平,是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重要任务。从今年开始,我部启动 “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这项活动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延伸和创新,也是行业信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等在《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商秩字[2009]10号)中有详细描述。下面我着重讲解一下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一些具体要求。

  (一) 创建活动的对象及主要内容。

  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目的是为了培育一大批践行承诺、守法守信经营的优秀企业,在行业内发挥榜样和示范带动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使更多的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经营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实现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为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大局服务。

  创建活动面向三类市场主体:一是各类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畜禽屠宰、汽车流通、酒类流通、成品油流通、拍卖、典当、租赁、物流等行业的企业;二是各类购物、餐饮、老字号、专业产品、特色经营集中的商业街;三是各类综合和专业性交易市场。

  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遵纪守法方面,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法纳税;二是诚实守信方面,要品真质优、质价相符、杜绝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严格遵守合同、履约践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三是制度健全方面,要在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信用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执行行业技术标准,并不断开拓创新等;四是诚恳规范服务方面,要具有以客为尊、服务至诚的服务理念,严格践行服务承诺、不误导和欺诈消费者;五是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要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倡导环保;六是要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这六个方面只是一个总体性的框架,各地要根据这几个方面,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标准。

  (二)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

  “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要坚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和有关商业街、交易市场的管理机构组织创建,经营主体自愿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省一级商务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本省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省创建活动的总体方案。方案要明确创建目标,实施措施和职责分工等。可根据情况分步实施,如先在省会城市或选择部分地市县、部分行业协会进行试点,再全面展开。具体在省级或地市县哪个层面开展创建活动,不做硬性规定,各地可根据条件决定。但有一点要强调的是此项工作不能停留于一般性号召,流于形式,而是要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果、有实效。既要谨慎开展,又要尽快形成一定声势,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行业协会和有关商业街、批发市场管理机构是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加强对他们的组织及指导,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指导他们根据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街、市场标准。创建活动要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行业协会和管理机构等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街、市场称号。示范单位的评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循企业自愿、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信用状况良好的示范企业和单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行政管理、优惠政策、参加展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扶持,也可以推荐其参与全国性行业信用评价。

  (三)对创建活动的要求。

  “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不是一般的评比表彰活动,要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对照标准自我整改和提升诚信水平,重在创建过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指导行业组织制定严格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保证创建活动扎实开展;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监督,如出现违法违规失信现象,要及时取缔其示范资格,并向社会公示;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对创建活动中开展较好的地区和示范单位进行集中宣传。同时要促进参与创建活动的单位开展学习和交流。

  我部的任务主要是对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每年将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当地创建活动进展情况、示范单位的名单和典型经验于每年7月30日前报送部市场秩序司。我们将在部网站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上开辟专栏报道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并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加强对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同时利用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这一平台,宣传示范单位。此外,将利用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对所有评选出的“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进行社会监督。我们也将根据情况,组织各地开展诚信经营创建的学习和交流。

  “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是一项开拓性、尝试性的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推动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诚信水平。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希望大家统一思想,扎实开展工作。为了及时总结和推进这项活动,我们拟选择部分省市进行重点指导,由各省市自荐报名。

  四、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办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创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只有人们诚信意识普遍提高,信用建设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此次机构改革后,这项工作改由我部牵头负责,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对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从2005年开始,原全国整规办会同中宣部、发改委等14个部门和单位连续四年联合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将其作为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4年来,在社会上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反响,据我们统计,去年宣传月期间,各地参与群众600多万人,制作、发放、张贴宣传材料400多万份,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1万多次,宣传月的品牌越来越亮,宣传月的声势越来越大,各地开展了很多有创意的活动,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天津、甘肃、四川等地宣传月期间开办论坛,举办综艺晚会;福州、广州、江苏等地举行声势浩大的开幕式、路演,举办街头诚信展览等,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

  今年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2009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很快就会下发。通知对宣传的重点,组织方式等都有具体的要求,我这里就不多说了。下面我想介绍一下全国层面,今年要重点开展的几项工作,一是我们准备在宣传月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二是将联合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进行打击商业欺诈的专题报道,希望各地能够提供打击商业欺诈,开展诚信兴商方面的案件线索和典型经验;三是集中设计制作一些宣传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各地进行宣传,我们准备制作关于诚信和防范欺诈的动画短片,每集5分钟,共20集,还准备设计诚信兴商方面宣传画和其他宣传资料,希望大家用好这些材料,发挥出应有的价值。此外我们还准备和有关部门和协会联合搞几个信用建设方面的活动,希望有关地方给以配合。

  下面,我想对今年宣传月工作提几点要求,一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的抓手,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创新思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实效;二是要组织动员内贸、外贸、外经、外资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发动各类企业积极投入诚信建设;三是要把“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与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先进典型和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四是要大力宣传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和12312举报投诉服务。各地要结合12312热线电话开通及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宣传;五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同志们,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今年的一些工作如商贸流通行业信用建设、“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等是开创性、打基础的工作,希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的处室,落实好各项任务,共同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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