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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6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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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6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2014-01-16 来源:内蒙古食药监局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监测到的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6月份的49件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请各盟市局按以下要求,依法严肃处理:

一、请各盟市局将涉及本辖区各种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媒体的监督力度。

二、请各盟市局将涉及违法广告的产品列入重点监督抽验范围,加大相关产品的抽验检验力度。

三、加大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力度,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不改正的、并属于医保划卡的企业,建议协调医保批准部门,取消其医保划卡资格。

四、标示自治区级相关媒体和我区在全国发行刊物的违法广告由我局移送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涉及的经营企业由我局协调医保批准单位,取消其医保划卡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特此通告。

附件《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3]第6期)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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