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 关于协会 > 信评动态

关于正式启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的公告

2014-10-08 来源:衢州日报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放查询服务

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zjaic.gov.cn,下简称“公示系统”)是省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组成部分,从10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年度报告信息,以及企业自行公示的相关信息。

该系统与全国各省(市)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网,社会公众可以链接查询所有在中国各级工商登记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示信息。

二、启动实施2013、2014年度报告工作

年度报告对象: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衢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都应当依法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报送2014年度报告。

已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市场主体不允许报送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时间:2013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需要报送2013、2014两个年度报告的,应当在成功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才能报送2014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的途径和方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采取电子化报告方式,可以直接登录“公示系统”:http://gsxt.zjaic.gov.cn或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qzpages.com,点击“企业年度报告”模块进行相应操作。企业年度报告需要进行网上身份验证确认,年报系统提供两种确认方式:第一种是使用数字证书直接登录,在线填报年度报告。第二种是未使用数字证书的,需要事先办理企业联络员及其手机号码的确认手续,企业凭年报系统向企业确认人员的手机发送的密码登录,报送年度报告。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并提交后,年度报告即告完成,并同时将该年度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采取纸质报告方式。个体工商户到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或从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直接提交或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不依法进行年度报告的后果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报告的,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报告的,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2014年9月30日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李军]

联系我们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