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6 来源:新华网
<p><strong> 条形码不规范,药店要受罚</strong></p> <p> “条形码印刷是药厂的事儿,干嘛罚我们的钱?”</p> <p> 日前,成都一家连锁药店收到了当地质监部门一张近万元的处罚通知单。原来,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在该连锁药店检查时发现,其出售的部分药品包装所使用的商品条形码存在不规范问题,并根据有关法律进行了行政处罚。</p> <p> 药品条码不规范,药店也要受罚?许多药店经营者对此感到颇不理解,药品包装印刷是厂家的事儿,条形码的注册和使用状况药店也是没有办法左右的,条形码不规范,为何要罚药店</p> <p> 实际上,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如果包装上使用了条形码,就应当执行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形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厂家识别代码(商品条形码)有效期为两年”;第三十五条规定:“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伪造的商品条形码的,责令其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由于一些药店管理者对这些规章一无所知,只知道按照《药品管理法》和GSP的有关规定经营,所以常常存在所经销药品的条形码不规范,自己却不知情的情况。</p> <p> <strong> 犹如鸡肋的条码识别系统</strong></p> <p> 实际上,要甄别药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否规范,可以借助药品条形码识别仪器,但小编访问了几家药店,发现只有极少药店安装这类仪器。对此,小编访问了几位相关经营人员。</p> <p> “我们店里是没有装识别器的,因为之前有同行装过,实用性不是很大。”一位广州的药店经理陈先生告诉我们,之前曾有药店花了数万元购置药品条形码识别系统,意在改进药店的经营管理方式和药品质量控制,但投入使用后不到一个月,就发现药品条码非常不规范,根据他们的粗略统计,印有条码的药品约只占整个药品数量的八成,再除去其中印刷不规范、不合格的药品,实际有效的药品条码也只能占到五成左右。而且,在操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规格不一,条码常常要么比标准的尺码印得大,要么比标准的尺码印得小,有些药品的条码印刷的比标准的要小一倍,甚至连一些知名品牌的药品包装上也没有条码标志。“明明是真药,但由于条码不规范,识别系统就是认不出,最后还是要靠人力识别,价值数万的识别系统就这么成了鸡肋。”有了这个前车之鉴,陈先生认为药店使用药品条形码识别系统还是“不到时候”。</p> <p> 而济南的一个药店负责人则认为,只要不买小厂家的药品,大公司的药品条码通常都比较规范,“大公司过来的基本都没问题,因为他们验货时候用条码的,而且现在物流公司进货都验证条码了,你要不走正规渠道买到条码不合格的产品概率就大”。</p> <p> “现在药品条码很乱!我们门店里都是自己打印标签贴在药品上,再用识别系统进行管理。”湖南某连锁药店从两年前就开始应用超市化管理,进货收银都要通过条码扫描器,但这个条码并非药品包装上本身的条码,而是该药店自成体系的“贴码”。负责人梁女士说,一些药品生产厂家为了省事,甚至把不同规格、不同计量的药品混用一种条码,面对这种情况药店不可能使用其包装上本身的条码进行商品管理,只好自己制定一套条码体系对所有药品进行贴码。“等国家规范了药品条码,我们大概就不用再自己贴码了,这样也能节约不少人力物力。”</p> <p><strong> 药品条形码,重要在哪里</strong></p> <p> 条形码技术是迄今为止在自动识别、自动数据采集中应用最普遍、最经济的一种信息标识技术,很多国家基于用药安全,都在不同程度地实施药品条形码化管理。</p> <p> 例如,美国曾因药品条形码管理不完善,误用药品的事故频发,于2004年2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制订政策,要求药品制造商在药品上使用条形码标签,药品供应商发往医院的所有药品必须使用条形码标签,该项规定自2006年4月26日开始。</p> <p> 2007年10月29日,韩国政府制订了药品的条形码标签的管理要求,要求药品标签包含由药品的韩国药品编码(KDC)号码组成的条形码,并要求处方药或指定的药品在其条形码标签上有包含批号和有效日期的EAN/UCC-128条形码。</p> <p> 美国的药品条形码包括3个内容:全国药品编码、批号和药品有效期,2007年韩国要求其国内的药品条形码内容也必须包括上述三个内容。与之相比,我国使用药品条形码(Bar Code for Drugs ,BCD) 虽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BCD 基本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许多药品条形码仍然只仅仅包含药品品名信息,而与药品质量密切相关的生产批号这样的重要信息仍游离于条形码之外,不便在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进行快速准确的识别,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监管追溯。</p> <p><strong> 国家药监局:上市药品将实行编码管理</strong></p> <p> 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将对批准上市的药品实行编码管理。这意味着,今后在内地上市并销售的每个最小包装的药品,都将拥有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赋予的惟一“身份证”。</p> <p> 国家药品编码包括本位码、监管码和分类码,以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组合形式表现。本位码用于国家药品注册信息管理,在药品包装上不体现。药品首次注册登记时赋予本位码,是国家批准注册药品惟一的身份标志。监管码用于药品监控追溯系统,直接体现于药品包装(大、中、小)上可供识读器识读并反映相关产品信息的编码。分类码用于医保、药品临床研究、药品供应及药品分类管理等,在药品包装上不体现。</p> <p> 药品编码的标准化对希望使用药品条形码识别系统的药店来说无疑是一道曙光,规定可供识别器识读的药品编码自然不会让识别系统“瞎眼”,而对于药店来说,无论是用于品类管理,还是对流通环节和用药安全进行监督,使用药品条形码进行管理都能显着提高效率,药品条形码识别系统终于不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了。</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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