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 行业动态

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明起执行 各地酝酿补充目录

2009-10-21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10月22日,由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将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根据规定,基本药物目录中45%的药品降价,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

  与此同时,各地也在纷纷酝酿出台补充药物目录,以满足各地的不同需求。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吴锡荣告诉上海证券报,此次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对医药行业的影响深刻,但对医院以及药房并无太大影响。与现行价格相比,平均降幅约12%;有49%的药品价格未作调整;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不同的情况对药企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另外,他表示,因为各地用药情况的不同,目前各地都在积极酝酿补充目录,这一目录将与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形成互补关系,将会增加部分药物。“上海的补充目录正在积极的研究中,要过段时间才能出来。其他各地也会很快出台。”

  记者了解到,在本月16日,江苏省已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目录增补了一批剂型规格。连同国家公布的以及省里增补的,这次总共涉及近300种药品、数千个剂型规格。

  在行业影响方面,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娄圣睿告诉记者,基本药物目录中,降价的化学药品种多于中医药品种,而拥有独家品种的大都是中医药企业,中医药地位将由此得到大幅提高,国家对中药发展更加重视。 (记者 宦璐 编辑 阮奇)

[责任编辑:毛建飞]

联系我们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