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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投入104亿元推进五项重点医改

2009-10-27 来源:西海都市报 

  ●未来三年,青海省将投入104亿元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切实减轻居民就医负担

  ●青海省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将西宁市列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昨天上午,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西宁举行,这标志着青海省深化医改工作全面启动。未来三年,青海省将投入104亿元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切实减轻居民就医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徐福顺,副省长、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光荣,副省长、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党组书记陈资全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深化医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09-2011年)》。

  《实施意见》明确,青海省深化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近期目标是:到2011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长远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七项任务是:加强和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等方面,保障四大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实施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通过持续努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近期重点工作方案》明确了2009年至2011年,青海省将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大方面实行改革。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重点、难点所在。目前青海省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将西宁市列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选择若干所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

  会上,省发改委、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民政厅负责人就推进青海省医改工作作了发言。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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