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2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陶静)1月12日,深圳医改动员大会暨2010年卫生工作会议在市民中心召开。大会公布了《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了3年内完成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其中,具体措施体现在为全市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4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康中心服务水平、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等措施。包括2010年,深圳市区两级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10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90%;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46元,2011年达到50元;2010年起在全市社康中心全面推开基本药物“零利率”销售等。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落实,将使市民得到“平时少得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费用更低廉”四大实惠。
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王荣对深圳新医改寄予厚望,他表示,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重大民生问题。希望深圳医改今后两年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人员就医的便捷性和减轻市民医疗费用负担;二是用一年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市民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三是以全面加强社康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五是围绕实现公益性服务目标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促进其实现公共服务最大化。
目前,全国新医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圳新医改具体分两个阶段完成:到2011年,全面落实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明显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群众看病就医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为此,深圳市政府确定了“四基本一试点”为重点内容的近期医改实施方案,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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