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3 来源:萧山日报
<p> 日前,记者从区社保中心获悉,自10月1日起,杭州市萧山区将于省、市同步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p> <p> 据了解,《医保药品目录》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服务的基础。此次《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在将国家基本药品全部收入目录的基础上,新增400多种常用药品,删除100多种临床使用中副作用大且效果不明显的药品,降低了部分药品的自理比例,参保人员将会因此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此次调整既充分考虑了参保群众的医疗需求,又妥善处理了医疗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支出标准化建设,促使医保基金良性运行。</p>
[责任编辑:毛迪]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