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15日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即将实施的西藏医改方案10个方面优于内地标准,当地城乡居民将获最大民生礼包,到2010年公共财政对当地城镇居民和农牧民的医保补助标准分别比全国高出100和60元人民币。
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当前最难、民众最为关切的一项重大改革。4月上旬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医改会议决定,今后3年,各级政府新增医改投入8500亿元、中央政府新增投入3318亿元,而且必须确保落实,及时拨付。
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西藏新医改方案坚持“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循序渐进、适当变通”的总体原则,围绕“建立健全西藏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个目标,力求量化指标更细、服务范围更广、服务方式更全。
此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心下,西藏城乡居民享受公共医疗的保障标准本来就高于内地水平。此次出台的西藏新医改方案,至少在以下方面使当地民众所得更多实惠、优惠:
一是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纳入西藏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二是提出了藏、中、西医并重方针,强化藏医药服务功能,有助藏医药产业发展;
三是取消了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
四是再次确认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政府投入为主导,家庭帐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牧区医疗制度”;
五是提出3年内实现医保全区实现城乡覆盖;
六是提出了全区除“教学点和初小外,所有学校均设医务室”并“定期为五岁以下儿童、初中毕业生做健康检查,为多血症患者提供防治服务”等。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审议“到2011年全区基本实现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目标时强调,“除此以外,还得写进一条:少得病!”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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