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8 来源:健康报
据《健康报》报道,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将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药品电子监管。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管理工作:
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
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中药制剂源头质量监管;
强化基本药物委托生产的监管;
全面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
提升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药品GMP实施水平等。
《意见》还强调,今后将加强药品销售票据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和“走票”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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