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0 来源:成长网
明年起,国家基本药物,厦门所有的药店都应该配备和销售,市民去看病,医院、诊所必须首选基本药物。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医改办获悉的。
据介绍,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首先选择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临床治疗的一线药物首先选择使用。有关部门将制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并定期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
为满足患者需要,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
已经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的药品共有307种,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有205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有102种。
那么,这些药从哪里来?政府创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机构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企业统一配送。药品配送费用也要经招标确定。其他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方式由各地确定。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以普通风寒感冒为例,到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同样的药,价格也不一样,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药价便宜,便宜15%。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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