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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0个县区市社区医院新增150种医保常用药

2010-01-04 来源:成长网 

  从昨天开始,浙江有30个县(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医院增加了150种常用药品,如头孢拉定、小柴胡丸、珍珠明目滴眼液等,而且这些药品全都进了医保。

  去年12月31日,浙江省卫生厅公布《第一批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试行)》,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新增150种药物。

  防治“三高”药品增加较多

  这次扩展基层医院的用药目录,浙江省卫生厅对省内1381家基层医疗机构做过调查:目前,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实际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为168种,目录上的药品共有307种,大概有一半用不到。

  “而有些常用药比如头孢、罗红霉素等却不在名单里,大家要跑到药店和大医院去买,很不方便。我们根据浙江188家基层医院去年的用药情况和浙江省居民的用药习惯,增加了150种医生最常开、病人最常用的药。”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处长胡崇高说,“去年,我们开过听证会,市民代表问,为什么医院里没有那种老底子用银纸儿包包的治拉肚子的药,‘又便宜又好用的药到哪里去了?’我们这次选药的时候,也考虑到价格,不选贵的药。”

  在新增的150种药物名单中,中成药53种,西药97种;防治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的常用药有47种,占总数的31%;抗生素类药物有10个品种,比例为6.7%。

  新增的150种药品里,有些药大家很熟悉,如头孢拉定、金霉素、维C银翘颗粒、小柴胡丸、清热灵颗粒、克痢痧胶囊、强力枇杷露、急支糖浆、胃复春胶囊、养胃颗粒、消食健胃片、锡类散、洁尔阴洗液、珍珠明目滴眼液、麝香镇痛膏等。

  大多属于乙类药 病人只要付10%药费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处长傅文军说,这次新增的150种药品,省物价局已出过“政府定价表”,所有药品零售的价格都不能高于定价。而且这些药将全入医保,报销比例不会低于原有的规定。比如职工医疗报销,甲类药为全额报销,乙类药报销90%,这次新增的150种药大多属于乙类药,病人自己拿出10%。

  同时,省卫生厅也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卖药给医疗机构,价格不能高于零售指导价;医疗机构开药给居民,不能提高实际销售价格。

  “这批药,我们会‘零差价’配给病人,拿来什么价,出去也什么价,可能实际售价比指导价格还要低。”杭州市长庆潮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朱月伟说。

  对药店生意影响不大

  这150种常用药卖得这么便宜,对药店生意有影响吗?

  杭州英特药店的一位店长说,药店里一般会储备上千种药,有150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对药店影响不会太大。在药店里买药,主要是方便,买好就走,不要挂号。

  “新增的150种药大多数是处方药,不能随便买,在医院里开好方子直接配走更方便,而药店里卖非处方药比较多,两者冲突不大。”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胡崇高说。

  首批社区医院 增加150种常用药的30个县(区、市)

  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临安市、桐庐县;宁波市慈溪市、北仑区(含大榭开发区)、鄞州区(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市德清县、吴兴区;绍兴市新昌县、绍兴县;舟山市普陀区;金华市金东区、义乌市、浦江县;丽水市遂昌县、景宁县、青田县;台州市玉环县、路桥区、椒江区;嘉兴市秀洲区、南湖区;衢州市龙游县、开化县、江山县;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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