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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规范医生“走穴”还不够

2010-0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听说广东和云南试点已经开始试点医生多点执业 (俗称“走穴”),广东还制定了严格的制度以管制医生的过度“走穴”。允许医生多点执业,这是“新医改”方案提出来的,广东、云南的做法也算贯彻方案精神。然而,仅仅管住医生“走穴”还不够。

  在当今医疗界,不是所有医生都能“走穴”。在北京这种医疗资源密集的地方,业界声望和职称达不到一定程度、没有几个出彩的诊疗案例,很难有资格“走穴”。然而,只要有机会开处方的医生都可以做一件事??为药品厂家做推销员,为医院的各项检查做“掮客”。

  凡是看过大夫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医生开药时通常要确认患者是公费、自费或者医保,然后根据患者的报销取向配药;同样的检查,我在某个三甲医院做的到其他医院去就不认了。医生的这些善意作为,主观上肯定是为了多快好省地治好患者的病,而客观上也经常导致(相同的病)公费医疗和医保的开销要远远大于自费。有的医生,不仅推荐本医院的药品或医疗器械,还会建议患者到某一厂家去买他们家的产品。由于咱们都不懂医术,医生推荐的不管价格怎么样,安全系数肯定要高一些,经常都会言听计从,而医生与厂家是否有什么联系咱们通常都不怎么去想。

  到一定职称职位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医生,还可以做一件事??充当厂家的公证人。药品、医疗器械上市之前,厂家组织一个所谓的“学术高峰论坛”。出席论坛的资深专家们众口一词,对该产品吹捧一番,于是该产品在众专家的企盼和歌颂中隆重上市。而这些新品是否真管用,是否真是物有所值,恐怕连出席论坛的专家们都不得而知。

  为控制这些问题和现象,有关部门出台了若干规定,但还是时有出现。看来光有制度也不一定管用,职业伦理上的制衡也不可或缺。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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