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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09版药品目录甲类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10-01-08 来源:医药观察家报 

  记者获悉,我省(陕西)从即日起将《国家09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省各统筹地区从即日起将《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甲类药品,现未列为《国家09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的,暂按甲类药品执行,待我省新的药品目录发布后再按规定执行。各统筹地区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不得设定个人自付比例。

  对《陕西05版药品目录》乙类药品(列入《国家09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的除外),以及民族药、中药饮片暂按原规定执行,待我省新的药品目录发布后再按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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