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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民权 公众医疗保障就应该“不差钱”

2010-02-05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据2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载,1月21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正式确认,此前医改文件中规定的2009年“各省(区、市)30%基层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已被推迟到今年2月,主要原因是在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制度之后,用于补偿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需求超出财政部门的承担能力。

  从整个报道看,导致“资金需求超出财政部门的承担能力”的主要原因是在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制度之后,医院仍然滥开大药单、病人医疗费用上涨,再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等。这样的说法虽然不能让人信服,但遗憾的是,它仍然成了地方政府拖延执行新医改方案的借口!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较少,这不假,但是,只要有一定的收入,公众医疗保障就应该“不差钱”。国家税收除了用于国防等最重要的地方外,就是用于民生,其中义务教育、公众医疗保障则是民生的重中之重,因为修建道路等其他投入都可以等一年再说,但孩子们接受教育、公众生病就医,这是一天都不能等待的。因此,重要民生有保障后如果还有剩余的钱,那才能用于做其他的事情。

  如果我们能正视现实,就无法否认“多数地方政府并不缺钱”这个现象——在金融危机期间,绝大多数公务员的工资没有降反而上升,“三公消费”现象并没得到明显遏制,许多地方政府建造行政大楼的热情也没见少多少,各地修建道路、建造“×小时城市圈”的热情空前高涨!这,怎能说地方财政没有钱呢?如果从这些投入中拿出百分之十,公众医疗保障不就解决了吗?

  这种现象再一次告诉我们,新医改方案是否完善,对于医改的启动和成功与否当然重要,但对新制度的“雕刻”绝不能永无止境,因为任何制度永远都不可能完美无瑕,制度要发挥好的效果,还必须“死秤活人掌”,如果掌握地方财政支配大权的官员们真心把解决民生问题当做头等大事,即使医改制度有瑕疵,他们也能自觉地进行微调。相反,如果地方官员本来就没有把公众医疗保障放在重要位置,那么,即使制度已经相当科学和完善,他们也会以种种借口加以推诿。目前,财政部正在酝酿推广安徽、天津和湖南等地“财政部门和医保基金等多头补偿”的经验。其实,这几个省市同样是在执行国家的医改方案,只不过他们是“活人”,让“死秤”变活了而已!

  那么,怎样才能让地方官员不得不把解决民生问题当做头等大事呢?还是一句老话:让财政支出的大权和地方官员的乌纱帽真正掌握在公众手中,如果政府的预算方案不能保障医疗补贴的落实,这个预算方案就不能通过;如果地方官员总是把钱花在离民生很远的地方,公众就让他下台。只有这样,医改问题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进展。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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