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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全额给付”不等于全额报销

2010-03-04 来源:东北新闻网 

  有市民就基本药物报销问题提出疑问,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开栏语

  2月26日起,沈阳在全市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几天来,本报接到很多相关问题的热线咨询。

  今日起,华商晨报将就读者关注的焦点问题,请沈阳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解读,让百姓真正了解如何享受相关待遇。

  基本药物如何报销关乎百姓切身利益。日前,市民张先生打来电话,表达对甲类药该如何报销的疑问,很多读者也有与他同样的困惑。

  就此,本报记者3月1日采访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

  市民疑问

  全额给付和按比例报销,让很多读者都觉得不太明白。“国家说基本药物都进医保甲类药品,医保全额给付,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为啥咱沈阳还是按百分比报销呢?”市民张先生询问,是不是沈阳的政策与国家政策不符。

  权威回应

  据此前媒体报道,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这种“基本药物要实行全额报销”的理解是不对的。目前的文件只是说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报销”的范围,但是具体到什么药报多少比例是不同的,这不是国家全部埋单的概念。

  报销的细节还需要看以后配套目录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

  本地解释

  对于市民的疑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相关人员解释说,国家规定提到的“甲类药品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标准”,是相对于乙类药品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而言的。

  提醒市民

  这次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原来政策规定的报销范围、结算手续没有更多变化,只是提高了部分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部门会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参保人员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按规定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其他的由医疗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以沈阳市现行政策举例:

  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100元药物。

  一、如果是乙类药品,就需要先自付8%(有的乙类药品需要先行自付15%),也就是8元钱。随后,余下的92元药款及甲类药品等费用一起,按所在医院的医保基金报销比例97%计算需要个人自付的金额。

  仅乙类药需要个人自付金额=100元×8%(先行自付)+92元×3%(个人自付比例)=10.76元;

  二、如果是甲类药品,只需个人自付3元。

  仅甲类药需要个人自付金额=100元×3%(个人自付比例)=3元

  使用甲类药物没有“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这就意味着,不需像乙类药一样先付8元钱,全部100元药款都可以根据规定所在医院的支付比例来直接进行计算,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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