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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招标“准提案”拟送交“两会”

2010-03-06 来源:医药经济报 

  “两会”召开伊始,来自医药行业的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逐渐曝光。《医药经济报》记者发现,于日前抵京的河南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基本药物招标,并给出了扩大基本药物的使用范围、提高使用层次、探索实行药品“倒招标”三项建议。

  与此同时,国内一些医药行业协会也在积极准备有关基本药物招标配送的“准提案”,计划届时邀请医药行业的“两会”代表、委员联署,希望借此发出行业的呼声。

  “倒招标”立足保质量

  在河南省“两会”代表和政协委员此次提出的三项建议中,最后一项颇被关注。据了解,所谓“倒招标”,就是医院统计某个药品的用量,由物价部门核定其生产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形成招标价,然后全省或全国的药品生产厂家竞标来生产该药品。

  该省的部分代表和委员表示,“倒招标”能够解决药价虚高,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该模式一直未能实施。

  本报记者同时从可靠渠道获悉,国内医药行业协会目前已围绕药品集中采购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撰写了《关于中央政府对各地药品集中采购加强监督和指导的建议》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指导各地具体实施的建议》等“准提案”,这些提案届时将与其余十几个提案一道,请医药工业和商业领域的代表、委员联署提交“两会”讨论。

  “准提案”指出,地方政府过度追求低价药品的做法,不但增加了广大群众用药安全的隐患,无形中也引导企业把降低成本作为其唯一目标。

  基于以上情况,“准提案”建议中央政府制订“质量优先”的具体执行标准,并推进该质量优先标准在全国各地实施,以使各地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进行质量分层能有章可循;合理地设定对招标成果的考核指标。另外,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更要坚持质量优先,不宜过度追求低价,以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及可获得性。

  至于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方面,“准提案”除了建议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外,还提出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一定要坚持质量优先、防止生产企业恶性竞争,确保产品质量及保证配送和使用。为此,政府应该考虑设定具体的标底价格,对地方政府的降价行为产生实际的约束作用。

  推进过程矛盾浮出

  事实上,有关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所产生的争议一直未曾停息,并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表现得较为突出。

  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的实施情况,卫生部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就举行了实施进展情况通气会。通气会信息显示,截至2010年2月底,全国有28个省份在本省内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北京等27个省份启动并完成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启动招标采购的地区,招标价格平均降幅在25%~50%之间;此外,按照工作部署,到2010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将要实现60%地区的覆盖目标。

  不过,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专家介绍,由于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的做法不够科学,令不少企业很“受伤”。以某个实施基本药物招标的省为例,由于在招标过程中过分追求低价格,在公示该省基本药物中标结果时发现,在599个通用名产品中,竟然有199个没有入围产品(其中国家目录80种,省增补目录119种),之后部分国内外药品生产企业到该省卫生厅反映情况,最后该省不得不邀请没有入围的199个产品的生产企业再次报价。

  据悉,在我国现有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下,除了城镇职工的医保基金来源与政府关系不大之外,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保障基金主要是政府出资的,由于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冲突,因此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具有很强的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动力。国内医药行业协会之所以提出上述“准提案”,主要目的是希望各省的基本药物招标以遴选生产质量有保证的生产企业为目标,不再片面强调降价,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及时用上安全有效的基本药物。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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