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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靠政府投入不能保证公益性

2010-03-13 来源:医药经济报 

  “确保公立医院不偏离公益性,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政府责任的体现最为重要。”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两会”记者会上如是表示。

  由于监管制度存在缺陷、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等原因,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等行为偏离了“公益性”这一大方向。上月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又再次强调了这一思想。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经启动,但诸多涉及政策实践之处仍无定论。3月9日“公立医院改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一群身在医药界的“两会”代表、委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如何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话题再次引起争论,从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的角度来维护加强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观点,成为座谈会上的亮点。

  引入市场机制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之间的矛盾,是公立医院改革一切问题的根本点。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友谊医院胸外科主任王天佑在座谈会上抛出了这样的观点。他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处理好公益性,又要保证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必须有完善的医院补偿机制,这种补偿机制包括国家投入、社会投入以及引入市场机制。

  在补偿机制问题上,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奉天医院院长冯虹的观点与王天佑不谋而合。他表示,除了社会大环境等其他因素,要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最根本的还要看资金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赵平则认为,单靠增加钱无助于恢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没有600万医护人员中绝大多数的满意,就没有13亿人民对医疗卫生的满意。”赵平提议,公立医院要逐步建立有效奖励机制,奖勤罚懒,以促进医院的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提高。

  “注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政协委员王新陆的观点。他认为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益性方向,以提高公平和效率为目标,应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构建以公立医院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为补充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公益性≠政府出资

  “单靠政府投入肯定不够,如果能够筹集到社会上的大量资金,对我们的医疗发展肯定是有用的。”与会代表表示。

  “像欧美国家、中国港澳台地区,都有大量的社会资金进入医院,包括许多社会基金会都对医院做出了大量贡献,但中国内地,却是一谈公益性就是指政府出资,似乎除了政府出资以外就没有其他的来源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指出。

  政协委员柴金山是丹东化纤医院的院长。丹东化纤医院是一家民营非营利性医院。柴金山表示,目前政府工作报告虽然提出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但在医院可享受的财政等方面的待遇,仍缺乏必要的补偿和激励机制。

  “比如说基本药物,我们执行的是和公立医院同样的招标体系、价格体系,但公立医院推行基本药物差价有政府补贴,我们却没有。如果定价抬高,患者是接受不了的。”柴金山说。

  同样的政策困扰阻碍社会资本进入的情形,也存在于慈善捐赠、营利性医院的投资等方面。

  王新陆由此建议,在适度发展公立医院规模的同时,鼓励民营医院补充医疗资源的不足,支持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非营利性医院,培育上规模的优质民营医院。此外,还可以积极探索多种筹资渠道。如:公立医院改扩建可采用债权融资,购买大型设备可探索融资租赁,后勤服务可推行社会化改革等,为社会资本的进入提供平台。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提出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公益性医院。我觉得这是国家要促进一种体制和机制上的改革信号。”冯虹表示。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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