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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以药补医”机制 医院将设药事服务费

2010-03-13 来源:中新网 

  国家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2日透露:将在公立医院设置药事服务费,切断药品购销与医院、医生收入之间的联系,逐步改革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正确引导医生处方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这位关负责人称,药事服务费是指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处方、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工作所应给予的报酬,是为合理弥补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维持医院药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药事服务费是药物管理的基本成本和医务人员药事服务的技术劳动价值。

  他称,由于监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这一“以药补医”做法,助长了医院趋利倾向,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现象的发生,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他说,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的就是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增设药事服务费,是取消药品加成后保证医院合理补偿的措施之一。

  他解释说,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都是与药品有关的收入,但它们的征收规则、功能和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都完全不同。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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