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 行业动态

健全医疗监管体制离我们有多远

2010-03-22 来源:成长医药网 

  宏观调控与监管作为内在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对于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公平,十分重要。医疗市场是一个必须置于政府严格监控下的特珠市场,健全医疗监管体制在当前正是个当仁不让的问题!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监管体制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组织体系不健全、监管能力不强、行业自律机制缺乏等问题。不仅行业准入、服务价格、服务质量、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领域的运行等,出现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而且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不良经营行为的宏观监管既无奈又乏力。

  日前,在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其中,4名死亡儿童死前都曾被狗咬伤,均接种了狂犬疫苗,且都是在接种第4针次后,出现发烧、抽搐、呕吐等症状并均因抢救治疗无效死亡。此外,还有74户家庭的孩子“因病致残或因病受重大影响”。

  疫苗,本该发挥“未雨绸缪”式救人功效的,而这回,却恰恰相反,不但没救人,反而害了人——山西问题疫苗导致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恰昭显医疗监管如同虚设,钱权交易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因此,在我国建立功能明确、问责严格、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监管机构,是医疗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体制保障。现阶段,基于医疗机构依然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主体的客观实际,其监管体制建设的重心首先是构建高效的“政府内监管”体制,以一种保持距离型的方式实现政策制定、监管和服务供给的有效协调和制衡。

  医疗质量、医院和医生的信誉、医德医风等是医院的生命线,是医院微观管理的重头戏,也是“政府内监管”的重要职责。但是仅有“政府内监管”还不够,医疗监管体制的主体是多元的,医疗保险机构、患者权益维护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是利益相关者,是“政府外监管与评价”机制建立的参与者。

  健全医疗监管体制的最终目的,是缓解和治愈疾病,降低患病率,保障民众的健康。负责该报道全部采写的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提出了五个“呼吁”:呼吁国家最高层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真正查清山西问题疫苗以及众多孩子死残的核心原因,给公众一个权威交代;呼吁更多的媒体进入山西,调查这一事件,从而让更多核心真相浮出水面;呼吁更高层次、更有公信力、更加权威的卫生鉴定机构,尽快进入山西,做出科学、公允、独立的调查结果;呼吁司法机关、公益律师尽快介入山西问题疫苗事件,为广大患儿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呼吁更多爱心团体和广大网友向处境悲惨的患儿家庭伸出援手!

[责任编辑:毛建飞]

联系我们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