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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招标不公 广州一药企状告江苏卫生厅

2010-04-10 来源:南方日报 

  继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后,广东又一家企业因不满招标结果,将江苏省卫生厅告上法庭。这次“企告官”的主角是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目前,南京市中院已受理该案。

  今年2月12日,当看到江苏省公布的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时,柏赛罗药业董事长贝庆生发现:同一药品,其公司每盒报价14元的“林青”牌盐酸环丙沙星片没有中标,广州另一家药企生产的某产品却以16.09元中标!

  贝庆生援引《招标投标法》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认为江苏省卫生厅的做法违反了价格合理原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指出:“在药品招标采购中,有时候并不一定是价低者得,还要看企业的规模品牌、药品的质量。但若从属地省份的招标结果来看,柏赛罗这一产品的品质应该不比那家制药厂的低。”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所列的单独定价及原研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两个厂家0.25g环丙沙星(10片)的最高零售价均为10元。贝庆生据此认为:“这说明两个厂家的产品都属于同一质量层次的药品,二者同属于单独定价系列,疗效和性能均相同。”

  贝庆生认为当中存在暗箱操作。今年3月2日,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欲状告江苏省卫生厅。贝庆生说:“这个药品涉及的金额虽然不多,我们打官司是要讨个公道,出口气。”

  江苏省卫生厅纪检组长周政兴则告诉记者:“我们有一套统一的评分规则,包括企业的规模、价格基础、国家的统一定价水平、医疗机构的评价等,不是完全价低者得。我们都是按规则办事,没有什么问题。”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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