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0 来源:医药经济报
公立医院改革后,有没有可能先由医院决定其所需的药品品种和量,再委托招标办去进行招标?工业和商业企业是否会认可这一模式? 在各地已经陆续开始、进展各异的公立医院改革摸索中,某些地方的措施对厂家、商业公司乃至现有的集中采购体系已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 胶着的公立医院改革,让相关配套政策的走向也陷入迷雾。 在本报开展的《药品集中采购调查》中,也提出了对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疑问,但遗憾的是,对于此部分,企业并未作答。这也正同记者在采访中所了解的情况相似,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对集中采购体系的影响,业内人士普遍表示茫然,因为“目前公立医院改革的情况,谁也说不清楚”。 尽管如此,在各地已经陆续开始、进展各异的公立医院改革摸索中,某些地方的措施对厂家、商业公司乃至现有的集中采购体系已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 观望姿态 在国家2月份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有九大要点: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其中关于医院的补偿机制方面尤其引人注目:改革以药养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而此点也成为实际操作中外界争议和阻力最大的部分。 而取消药品加成也是整个公立医院改革中与制药企业、商业发生关联最密切的一个内容。但现在对业界来说,还显得颇为迷茫和不明朗:“现在公立医院改革难度很大,谁也说不清走向,何况还要试点?这里面变数太多。取消加成后要看政府的补贴是否到位,所以现在医院都在观望。”有企业人士表示。医院的观望,让提供药品的制药界对未来也无所适从。 或重返“二次议价” 一个普遍的担心是,取消零加成后,若政府又补贴不到位,医院为了生存,可能“倒逼”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如果反映在整个集中采购环节中,即有可能地方医院在省级中标价的基础上再与企业进行谈判,通过让企业返利获取利润。这在某些地方的改革探索中已露出苗头。 比如,成都市医管局最近正式对外公布未来公立医院改革“三步战略”:成都市管公立医院启动扩容,力争在2~3年内,选择5家县级医院并将其打造成为“三级”,有条件的升级换代为“三甲”,更新1300万成都人的看病“地图”,实现全成都的医疗均衡发展;解决公立医院效率低下的问题,让市民看得起病;中小规模公立医院启动“小综合大专科”战略转型。 而对于第二个战略部署——治理公立医院效率低下的状况,具体的改革措施是,组建成都市管公立医院集团,对药物、设备、耗材进行集中采购。据了解,为降低药品成本,部分公立医院启动了药品“二次议价”工作。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对于中小规模医院,由于“势单力薄”,“二次议价”中缺乏话语权,导致不同医院采购药品出现同药不同价的现象。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公立医院抱团,进行集中采购,不仅可以降低成本,更主要的是降低老百姓的看病费用。”目前尚不知老百姓看病费用是否有实际上的降低,但可以发现,在这个过程中,生产企业必然要多经历“二次议价”、“二次被选择”的环节,从而增加一定的成本。 这不是孤例。已经开展数年的上海闵行招标模式,其核心也是“二次议价”。现在与此类似的模式在各地越来越多地出现。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无疑与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政策的初衷有所违背,但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这些改革又或多或少地实现了部分改革目标,尽管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所以,现在还很难评论哪种是最优的模式。而在这些改革背后,依旧是各种利益的反复博弈。 事实上,集中采购与公立医院改革,是彼此相互影响的,这更增加了整个医改的复杂性。“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要改的是公立医院的采购制度,即公立医院内部的采购供应制度改革,实际上它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资深集中采购专家认为。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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