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9 来源:海峡都市报
从5月6日召开的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工作视频会上获悉,福建省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进入实施阶段。5月10日起,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将调价,调价多少,由省物价局另行公布。
以往一至六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每次集中招标采购后,大部分药品都降价。而此次采购,“物美价廉”的基本药物是重头。业界认为,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将使药品降价。
据了解,本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范围为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这涵盖了福建省绝大多数的医院,至少有几千家。会议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合同签署工作应于5月10日前完成,采购合同、采购药品价格自5月10日起执行,有关价格事宜由省物价局另行公布。
这意味着,明天起,福建省医院药品调价,执行新价格。
按照以往集中招标采购的经验,每次大规模集中招标采购后,大部分药品降价,涉及的品种也较多。
为了让降价尽快惠及百姓,《关于实施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5月10日本批药品集中采购执行前,各级医院不得再大量采购非中标药品。5月10日,本批药品集中采购正式执行后,医疗机构不得再购入标外、非规定配送渠道配送的药品;已购药品的清仓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未清理的药品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未纳入本批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医院可按原购药渠道采购,也可自行采购价格较低的厂家的药品,待集中采购之后,按新批次执行。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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