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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握紧“免死金牌”

2010-05-16 来源:医药经济报 

  几经折腾,“十二五”规划终于锁定第三方物流。

  《医药经济报》记者从多方了解到,商务部已经将今年要制定的多项流通标准交给了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四家行业协会来制定,其中,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负责制定“十二五”流通行业规划和《医药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标准》。

  在规划中,第三方物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刚刚被任命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的牛正乾表示,协会在制定规划的时候特别强调了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不能废除第三方物流,因此,流通企业应尽快改变传统物流方式,促进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打造产业链的无缝连接。

  而对于分级评估标准,参与制定的牛正乾表示,所有的医药流通企业可能会被分成三、五个级别或者更多,对行业的影响会比较大。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希望分级评估标准出台后,能够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对我国现代医药物流行业的做大做强有促进作用。

  借鉴国资委标准的设想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具体的评估方法上还存有较大的争议。

  据于明德介绍,商务部原本计划制定类似GSP的技术硬指标来对企业进行评判。但他并不支持这样的设想。他告诉记者:“国资委有一个《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是用一系列指标来评价国有企业的。分级评估标准也要引入国有企业评价标准的思想,通过一系列指标来评价医药流通企业经营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使用同等资金的盈利能力、社会责任等多种指标来进行综合评价。”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表示,《办法》对于制定药品物流分级评估标准很有借鉴意义。首先,从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来看,全面性、客观性、效益性和发展性都是药品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标准的原则所在;其次,在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方面,特别是在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方面,《办法》通过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进行定量对比分析和评判,具有较客观的考核作用。

  此外,采用通过指标来评价企业经营能力的方式,也将使分级评估标准更能体现公平竞争。牛正乾认为,分级评估标准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实现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而不是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中标资格,从而使别的企业失去机会。

  第三方物流不可或缺

  现代物流的兴起给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在基本药物制度制订初期,对第三方物流的争议比较大,甚至出现了废除第三方物流的说法。

  牛正乾认为第三方物流绝对不能废除。他表示,虽然第三方物流和现代医药物流之间形成了比较大的竞争,但第三方物流应该保留,而一旦被废除,将随之产生许多问题。

  郭凡礼认为,商务部今年上半年要制定出台的2010~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纲要需要增加有关第三方物流的内容,在社会劳动分工日趋细化、竞争不断加剧、企业追求高效率的情况下,企业将不熟悉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无疑是明智之举,可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而且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第三方医药物流在现今的中国医药商业领域有存在的必要。

  牛正乾表示,目前,有些标准要求企业拥有15000平方米的仓库,还要引进新的系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能拥有现代物流能力,关键在于能否实现产业链无缝连接。这个产业链的无缝连接对我国现代物流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不但会大大提高流通行业的产业效率,而且还会降低企业的成本,降低整个产业链总的平均成本。而第三方物流在其中能发挥无缝对接的作用。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商务部还将专门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现代物流。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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