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4 来源:南方日报
议论风生
去年售价还是93.5元的药品,如今价格提高至170元;去年售价1082元,如今售价1580元……据媒体近日报道,就在各地纷纷开始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期间,一些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开始悄然涨价,涨价最高的药品涨幅达到近90%,一些仿制药的价格甚至超过进口药。
2009年11月底,人保部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为医保目录)。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说,这个医保目录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企业的发展,是企业扩大市场的金字招牌,因为如果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就意味着企业的产品将获得大量、稳定的订单,也意味着企业的成本将摊薄,价格有了下降的空间。然而,多种药品价格却在医保目录公布前后猛涨,令人匪夷所思,也让人反思医保目录存在的问题。
身为医保目录评审的某专家就讲:医保目录最大的问题在于制定方法不科学和限制过“死”。对企业而言,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常为进不了医保而“头疼”。因为一种药品进不了医保目录,就等于自动失去了招标资格。为了使自己的药品进入医保目录,有的药企便铤而走险、搞不正当竞争;对医生来说,限制了用药,参保患者可供选择的药品太少。
而按照我国目前的药价形成机制,药品价格基本上分三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制定价格;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进入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则由所在省制定指导价格;其余的药品,按照市场状况自主定价。在国家医保目录公布新品种时,国家发改委并不能立刻制定出相应的价格,而是要在各省进行价格调研后,才能拿出政府定价。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博客)认为,目前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的药品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统一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进行改革,仍然按照原来的药品定价机制执行,药品价格还是下不来。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向中国价格协会等七家协会征求对《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最近还召开了相关研讨会,其中最让业界关注的便是发改委对药品流通差价率实行最高限制。
显然,多种药品价格在医保目录公布前后猛涨的现实再一次表明,要真正使百姓用上货真价实的药品,只能依靠市场化机制。也就是目前有关人士呼吁的,将医院的“卖药”功能分离出来,医药真正分家。同时,还要废除屡受诟病的医保目录。笔者认为,即使现实情况还不允许废除医保目录,也应当警惕医保目录成为药品涨价的助涨剂,起码应该强化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及相关制度,让医保目录制定过程变得更为公正透明,让不同的利益阶层都能充分有效地参与到医保目录制定的过程之中,让药价相对真实地反映价值。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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