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6 来源:医药观察家
自从4月份新医改方案正式公布以来,有关2009版《目录》的任何一条消息都牵动着药企的心,由于众所周知的“博弈”,《目录》出台时间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后延。
在新医改方案中,有关基本药物使用的表述是“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并确定使用比例”,因此对于药企而言,“药品一旦入选基本药物目录,就意味着销量的‘井喷’”。“即使产品利润不大,稳定的需求也能保证稳定的利润”。
为生存,药企想尽一切办法进入《目录》并不稀奇,但令笔者感到不安的是,相关方在重新制定政策与规范的今天,依然还在纠缠不清,最后通过媒体传递出来的信息无非就是“《目录》中的药品种类、中成药比例、独家品种的增删,以及处处充满博弈情绪”。
我国早在1979年就引入了基本药物制度。1982年,国家公布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从1996年开始,每隔2年就要对这个目录调整一次,直至2004年,已经调整了4次。但30多年来,基本药物管理一直处于“有目录而无制度的状态”,主要表现在:
其一,大而散。过去基本药物目录经过多年的修正和调整,品种数量从最初的300多种一直上升到2000多种,而WHO所推荐的品种不过是两三百个。在最近几轮调整中,几乎所有的医药企业都能想方设法弄一两个品种进医保目录,有的甚至几十个产品都能进入,大而散的状况最终导致基本药物缺乏实质指导的状态。其二,作为关乎民众基本药物需求的基本药物目录,在近30年的发展进程中,公开、透明、科学的遴选机制和及时更新调整管理的规范形成很慢。其三,关于相关方的利益博弈。直到今天,翻看媒体报道和评论人士的言语,“博弈”二字随处可见,尤其是一些来自相关利益部门官员口中关于“博弈”的描述。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提出基本药物概念,并明确该制度的政策优先目标只有一个——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但我国这些年来“发展完整基本药物制度”的历程却并不顺畅。据此笔者以为,目前我们真正需要改革的,是充分发挥基本药物委员会的协调职能,站在民众而非相关方利益的立场上,制定出科学的基本药物遴选机制,选出真正符合民众需要的基本药物。同时建立严厉的淘汰制度,对于那些欲通过“门道”进入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及品种,应及时清理调整,保证《目录》所有品种真正能满足民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此外,还要通过不断的调查研究,核算出医疗保险支付及相应的自付比例,提高成本核算技术,完善价格监测体系,从而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以及关乎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的保障供应体系。
[责任编辑:朱梓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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