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1 来源:新浪网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年内将不再受理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药监局获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药店,一经查实,一年内将不再受理其市场准入申请,并有可能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鉴于东莞市场上药店鱼龙混杂,近日该局出台系列措施,严控药店市场准入。一方面,严审药店申办材料,严厉打击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截至10月份,该局共审核资料698份,其中,对60个可疑证件以发函方式进行了调查、核查,对16名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按辖区移送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对辖区内3家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和文件资料申请行政许可的拟办药品零售企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给予其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处理;对1家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移送稽查部门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与此同时,还将采取现场验收制。在现场验收时严格执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对营业场所面积、设施设备,配备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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