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2 来源:四川日报
成都青羊区等25个区(市)的185个社区卫生机构和41个县将成为我省首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明年2月前,这些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实施这项旨在为群众减轻看病负担的制度。这是记者11月20日从全省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经过筛选,我省确定了21个市州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县的名单,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5个,涉及25个市辖区和县级市,占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的34.77%,县41个,占全省124个县的33.06%,这两项比例均超过国家要求的30%目标。
年底前确定使用基本药物比例
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
目前,我省正在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前3年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情况进行摸底,年底前确定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其村卫生室也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我省已初步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四川省新农合目录中未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品规的筛选工作,组建起省基本药物专家库。我省的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于12月底前出台。
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卫生行政部门须确保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按比例使用。引导基层医务人员多使用中医中药,以降低群众负担。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针对群众需求但没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定目录的特殊慢性疾病药品,经一定程序报批后,可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量采购。
● 明年2月前25个区(市)的185个社区卫生机构和41个县试点这项制度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
“8+2”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记者11月20日从全省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省卫生厅对公立医院提出“8+2”的基础性工作框架,为公立医院改革打好基础。
在此框架中,“8”包括:明确政府部门职能,建立协调统一、属地化和全行业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优化公立医院结构与布局,提高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调整服务价格,改变以药养医;规范医院管理,包括基本药物、电子病历、临床路径、预约挂号等;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人才建设;开放医疗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领域,建立多元办医格局。“2”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政事分开的实现形式;改革人事制度,建立公立医院及其院长、管理层、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选择试点围绕完善与落实对口支援、医院评审、院务公开、区域规划、开放市场以及医院法人治理、价格政策、补偿机制、电子病历等公立医院改革内容进行重点探索。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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