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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进入医保目录 月底有望全额报销

2009-11-23 来源:湖南在线 

  本报11月22日讯今日,在长沙召开的"中国医药体制改革—机遇和挑战"国际高峰论坛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透露,继今年8月国家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11月底有望发布与之配套的相关措施。其中,将确保基本药物全部进入医保目录甲类,个人不另外负担。

  据介绍,"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个人需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按照部署,我国将在3年内将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力争覆盖面达90%以上,并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其中,国家将通过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和灵活就业、农民工自由选择参保的政策这四项政策,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我国参加新农合人数8.3亿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3.75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超过12亿。

  与此同时,国家将通过以下三方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封顶线",让大病保起来;提高给付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开展门诊统筹,扩大受益面。在报告中,他还透露,为配合作为医改政策配套衔接的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将尽快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确保基本药物全部进入医保目录甲类,个人不另外负担,相关政策有望11月底发布。

  "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在讲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远景目标时,他用以下5个关键点描绘将来的前景:实现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更加公平,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医疗保障统筹协调;待遇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管理机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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