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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太急着推出“大医院股份制改造”

2009-11-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最近,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出相适应,医院的股份制改革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有媒体发表专栏评论文章认为,大医院股份制改造应提上议程,各个地方抽出部分大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造且实行自然人控股。(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25日《长江商报》)

  这位资深人士总结,中国应当把大医院的相当一部分,改制为股份制医院并实行自然人控股,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并克服现有大医院的痼疾。在该文里,作者只愿谈其利处,而对之产生的弊端与风险却只字不提。在这里,笔者想补充一些不同的意见。

  首先,“抽出部分大医院(通常是三甲、三乙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造且实行自然人控股”,这将意味着这一家公立医疗机构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有民间资本入股的医疗机构,即使再挂着公立医院的牌匾,也很难再去否认其“私营”的内在结构与性质。在改造后,难道医疗机构不需要向入股的资方的利益负责吗?

  再看,将部分公立大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造,对谁更有利?对谁最不利?

  答案是很清晰的。这对政府和资本而言,当然是好事,政府可以由此减少更多的卫生投入,逃避自己的责任。对资方而言,与政府合伙办医院,成了“红顶商人”,有了种种来源于官方政策及管理的“护驾”,他们的经营营利就有了更安全的保障。

  但这对就医的民众而言,却意味着一种最不利的决策。因为公立医院的优质资源太过于紧缺,医疗机构利用这一种紧缺,人为推出太多营利性很强的医疗收费服务,造成了看病贵的一种格局。现在,如果急吼吼推出这一种改革,那么一是人为造成这一种资源更紧缺了,二是这些原本营利色彩就很强的公立医疗机构在向市场转型后,医疗机构的逐利冲动就很有可能会越来越浓烈,因为他们很难摆脱资方的影响。

  钟南山院士曾提出,在医院股份制改造上,这是国家在对公立性医院投入不足情况下的一种尝试,我觉得可以先搞个试点,搞好后再考虑进行推广。我们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愿望,是(建立)真正的公立医院,而不是国有民营医院。公立医院顾名思义就是公家来投资,(费用)由公家来埋单。

  所以,我认为,别太急着推出“大医院股份制改造”。在一种牵动全局的改变中,我们不能只看见来源于馅饼的诱惑,而对那些可怕的风险与陷阱视而不见。太超前的改革有时是一种盲动,改革的一个主要标准在于其能否实现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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