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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基本药物目录构成 看公布后三件大事

2009-06-26 来源:中国医院院长 

  如何对同一通用名下的药物统一定价、如何确定医疗机构的配备比例以及如何强制推行临床应用指南是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的三件大事。

  “今年,全国3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到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2009年5月23日,在一场以“2009国际用药安全”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上,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官员对

  基本药物制度的详细解读吸引了与会者关注的目光。

  上述官员透露,对于大部分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而言,基本药物的配备比例需要在公立医院改革的过程中来逐步确定。“初步考虑先由各省制定一个比例,在医院进行试点和积累经验后,再从国家层面对全国范围内不同规模、不同层级的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作出具体规定。”

  近期目标为基层

  该官员说,基本药物制度的实行需要其它各项改革措施的“同行”,这正是在基层医院先行一步的主要原因。

  今年,政府投入的重点对象是基层医疗机构。以发改委的投入重点为例,其全年将对5000所乡镇卫生院和36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投入和扩建。

  此外,在上述官员看来,比较突出的基本用药问题主要出现在基层,这也是政府分阶段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为了保证基本药物在临床的合理使用,卫生部已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制定工作。上述官员说,下一步将把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作为一个强制性的规范性文件来发布,要求所有的医疗机构按照它来执行。

  “也就是说,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将明确每种疾病所对应的一线用药和首选药。”该官员解释道。

  100%配备或变95%配备

  按照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的初步规划,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将分为两大板块。第一板块是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录,第二板块是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更少,仅是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一部分。”上述官员说。

  据该官员介绍,此次不被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一是上市时间不满5年的;二是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三是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四是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然而,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而言,全部配备基本药物能否满足临床的需求则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专家库是否具有临床一线的专家?假如没有,急症病人或特殊病人的用药需求可能会受限于目录。”一位来自于基层医疗机构的一线医务人员担忧地表示。

  对此,上述官员给出的答复为:考虑到基本药物使用的问题,此次专家库与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家库具有很大的不同,临床医生的比例达到了70%,而且,其中30%的专家为基层医疗机构中主治医师级别以上的医生。

  据她介绍,卫生部于2008年11月20日接手这项工作后,首先会同多部委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并从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咨询专家组和评审专家组。同时,为了保证目录遴选的公正性,规定参加咨询的专家不参加目录的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不参加目录的制定和咨询工作。

  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提出技术评价、遴选目录和遴选意见,并形成备选目录。早在2008年12月30日以前,备选目录就已成形。此后,由评审专家组的专家对其进行审核和投票,直至形成目录初稿。

  上述官员说,今年1月~3月期间,备选目录一直处于技术性的审核阶段。4月份,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召集了200多名专家召开了一次评审会议。对目录进行投票表决的结果显示,专家对目录的满意度达到了95%。尽管在目录咨询、评审和专家组成方面都充分考虑了临床的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对此还是心存担心,而其担心也引起了政策制定者的关注。上述官员介绍,他们正在研究这个问题,初步考虑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非基本药物打开一个5%的口子,即可以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占全部品种数量5%的非基本药物。

  按通用名统一定价

  据上述官员介绍,此版基本药物目录包括生物制品、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对于目录的调整,上述官员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但是在其实施的初期阶段,必要时可以随时进行调整。调整的品种和数量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一是基本医疗卫生的需求;二是基本药物保障水平;三是疾病谱的变化;四是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五是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的监测评估;六是循症医学和药物经济学评价。

  “现在,我们正在就基本药物目录初稿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形成送审稿,待提交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委员会经其审核后,由卫生部来公布。”上述官员说,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对基本药物统一定价是政府的首要工作。

  据了解,目前,一个通用名下有专利药、原研药(已过专利保护期)、国内仿制GMP药品三类定价标准。据上述官员透露,将来要对同一通用名称下的基本药物制定统一的定价标准。同时,国家将按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格,各省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制定的零售指导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的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考虑到现有价格体系,也会允许区别定价的药品存在一个过渡期。”上述官员补充道。

  为了防止出现因定价太低而降低企业生产基本药物的积极性的情况,发改委目前正在对价格进行全面的调查。上述官员认为,发改委一定会留给生产企业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的。“同样,我们也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稿里明确要求,国家和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基本药物在招标采购中的底线价格,以避免企业在价格方面形成恶性竞争。”上述官员说。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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