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6 来源:青海人民广播电台
近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大会,安排部署全省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发言。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马顺清到会并讲话。
马顺清指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能够有效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和安全,有效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马顺清强调,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安全等多个环节,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从我省基本省情出发,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立足于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着力构建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
马顺清要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一是要确保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供应。省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要按照我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地做好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缺货、不断档。二是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性、有效性。要严格控制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三是要确保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要严格配备使用制度,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基本药物目录内配备药品,合理确定使用的品种数量,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配备使用率要达到95%以上。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不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四是要落实好基本药物的医疗报销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卫生部门将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全部纳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和新农合补偿支付目录,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五是要确保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财政、卫生部门要科学、合理、及时地做好测算补偿工作。省机构编制部门要专题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政策,稳定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马顺清最后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调度、加强制度创新、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舆论引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注重操作性,确保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今年12月全面启动、明年年初全部到位,为稳步推进医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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