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6 来源:21世纪药店
主持人:本报记者 胡永忠
有两股强大的推力正在影响着中国的药品流通格局,一是商务部正式接手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后,系列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政策正在酝酿之中;二是新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框架内,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来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这对药品流通行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中国药品流通业在这两股力量的推动下,在整体行业布局、行业政策导向以及具体市场反应方面将有何变化?药品流通业的变革将如何影响整体行业?市场趋势前瞻又有何发现?
就上述问题,本报于厦门药交会期间特别策划专题——“药品流通变革乍起”,约请高端权威人士做深度探讨。
温再兴——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
任德权——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副局长
于明德——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吴 瀚—— 《21世纪药店》报总编权威人士做深度探讨。
特约嘉宾:
【悦读主线】
中国医药商业流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变革机遇。去年底,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一纸通知,厘清两部门在医药流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明确由商务部负责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这则被业界高呼“很好”、“好事”、“终于有婆家”的通知让本处于舆论潮头的医药界再添浪花,撇开了行业利益纠葛的商务部潮头立身,务实而高调地开启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大幕。随后,商务部部司级官员相继讲话,各项工作规划及措施被媒体轮番解读,一时,药品流通业似“久旱逢甘霖”。
回顾历史,不难发现,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和规划一直处在似有还无的尴尬局面。在改革开放以前,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在原国家商业部。改革开放以后,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承担医药行业管理职能,同时也包括对生产流通企业的准入审批管理。1998年,国家医药管理局撤消,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准入审批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离,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2003年国家经贸委撤销,相关职能划转至发展改革委。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药品生产行业管理,而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中并没有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能,行业管理工作实质上处于“真空”状态。
从行业发展现状观之,药品流通业积弊久矣, “多、小、散、乱、差”的魔咒纠缠行业数年,挥之不去。在上述“通知”中,对行业现状做了精炼而权威的概括,“目前由于多种原因,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比较薄弱,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企业数量过多,经营规模偏小,竞争能力不强,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不适应体制改革和市场发展的要求。”这个“不适应要求”意味着变革势所必然。而接下这个“活儿”的商务部一方面积极问计于民,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另一方面并不讳言其短,“这对之前没有多少相关医药专业背景和药品流通管理经验的商务部门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主管内贸流通的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坦言。
另一股正在深刻影响药品流通业变革的力量来自于新医改。新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框架内,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来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这对药品流通行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于当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提出的“集中招标、统一配送”等要求,以及在医疗机构实施已久的“招标采购、实施两票制”等措施事实上正在深度影响药品流通业的格局。此前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倒买倒卖税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成为业内的“明规则”。一个健康有序的药品流通体系才能保证对新医改,及至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成功着陆而保驾护航。
两股力量的撞击与交织,药品流通变革风云骤起。紧张、期待……调整、转型……兼并、重组……
【嘉宾对话】
三大工作方向确立,业界普遍认同
主持人:欢迎大家参与本次对话!今天的对话,第一个问题当然要抛给当下药品流通业的舆论焦点——商务部。温司长,请先谈谈确立下来的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方向有哪些?将带来何种影响?
温再兴:首先我要感谢业界对商务部接手药品流通行业管理以来的大力支持与理解,同时也要感谢媒体朋友对药品流通的长期关注和积极的宣传报道。
前段时间,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谈了关于药品流通管理三大工作方向:一是要尽快制定“十二五”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建成高效率、低成本、符合国情特点的药品流通供应保障体系。二是要逐步建立行业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三是要研究提出药品流通政策。利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等多种手段,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等先进经营方式,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并逐步完善县级以下药品流通网络,确保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围绕这几个工作方向,正在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
主持人:请其他几位嘉宾谈谈对商务部接受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整体看法?
任德权:这次明确了药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是个好事,这方面原来一直空白。我关注了商务部提出的一些工作思路,就是刚才温司长谈到的三个工作方向,总体上引导行业向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
于明德: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前期有一段空位,这次国务院明确由商务部来管理,这在加强行业管理方面给予了组织保障,非常好!姜部长讲话提出的工作方向,我认为很准确,拥护!
吴瀚:作为行业资讯研究和传媒服务的机构,我们一直很关注行业的发展。这次我们也给予了积极的宣传和高度的关注,这是一个对行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的变革,我们也期待这一变革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药品流通业运营质量差是不争的事实
主持人:任局长和于会长既是专家,又是行业的老领导,请二位谈谈过去以及当前,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于明德:药品流通行业最突出的问题是效率低下。所以我们经常提,流通行业要提高竞争力,就必须“降费增效”。之前一个经常被大家拿来比较的数字是医药商业的毛利在7%~8%,而利润却不足1%,而美国等发达国家,这两个数字分别是4%~5%和超过1%。说明我们的运行效率低下,效益也不佳。
任德权:1998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后,由于行业管理部门缺位,我国药品管理实际上存在重监督管理、轻行业管理的倾向,在引导行业发展上,政府主管部门的作用被严重忽视,行业“散、小、乱”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趋严重。
“教练”与“裁判”
主持人:我们知道,鉴于中国的国情,很多行业管理问题会牵扯多个部门,经常会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等现象。请温司长介绍一下这次两个部门的分工?
温再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这次的职能划分非常清晰。商务主管部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并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主持人:其他几位嘉宾如何看待这样的职责分工?
任德权:可以这样来理解,商务部负责的行业管理应该是“教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是行业的“裁判”。要引起重视的是,对于行业标准方面的政策制定,两部门要更多地沟通和协作,不能错位。
于明德:两个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协作。在行业标准问题上,商务部主导下的行业分级标准不是一个准入标准,是一个引导性的,支持做大做强的标准,以而SFDA是把关行业的准入标准,以审查你具不具备进入这个行业的资质。
吴瀚: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等专业性政策规范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职能部门的工作就会集中、清晰得多。商务部主导市场规划、流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如果牵涉与其他经济部门的联动或协同,则会比较容易协调或掌握其他部门的关键信息。如由商务部牵头来规范整顿药品流通环节的“挂靠经营”、“走票”等现象,力度和效果恐怕都会相应好一些。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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