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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联盟:剩者为王

2009-10-18 来源:医药经济报 

  “当我们走近商业联盟才发现,虽然联盟看起来很美,但它终究只是一种纯商业手段,属于技术层面的松散型合作而已,随意性比较大。因此,真正要促进联盟的长久发展,必须要升级到资本层面的产权深度合作。只有产权关系明晰、高度协同性的集团才可能打破地域局限,最终步入并购的轨道。”

  商业联盟始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当我们放眼看去,一个个商业联盟从升起到陨落,无论成败,最初都承载着发起者美好的愿望,都是带着自己的使命而来。细细翻阅商业联盟的过去与现在,都能发现它们蕴藏的光彩。

  美好初衷

  当医药行业感受到来自国家宏观调控、新医改等各种压力,人类抱团取暖的求生意识催生了行业联盟这一产物,商业联盟的兴起也源于此。

  商业联盟成立的目标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获取更大利益。通过联盟成员的资源共享以及统购分销的模式,获得更多优势产品的代理权,以降低企业产品及物流等经营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价值。二、行业信息共享,抱团求存。针对医药行业发展中的各种政策导向及行业趋势信息进行交换、共同研究并拟定相应对策,集体向有关方面建议、呼吁,比如针对药品采购招标等的联盟。三、产权深度合作,中国医药商业行业集中度与发达国家差距悬殊过大,商业之间的并构重组成为必然的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商业联盟进入联姻的前奏,创造商业之间产权深度合作的契机。

  甚至有些商业联盟的发起者还以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规范商业行为、杜绝假劣药品的销售为使命,然而这一切都只能称之为商业联盟的美好初衷,在后来的实践中真正实现这一目标的并不多。

  早期的商业联盟

  2001年,重庆T工业、上海医药、广州医药等13家具有区域优势的医药商业提出建立战略联盟,算得上较早期的医药商业结盟。该联盟最初成立的愿景是通过资源整合,在共建药房、广告合作、产品进入连锁药房等领域展开合作。

  按照联盟的初衷,是应该能让联盟成员尝到一些甜头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最终发现,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后,联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在一些知情人看来,问题就在于联盟成员们只是单纯地想到借助这13家联盟抢夺资源,却忽略了抢夺资源后的投入产出比例,用更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大家看到一朵盛开的玫瑰,却忽略了玫瑰是带刺的。

  最具争议的联盟

  2004年由8家百强连锁药店组成的PTO联盟一度成为业内注目的焦点,因为它引领了一场行业变革,实现了终端与生产企业的直接对话,并成为第一个在国内运营管理输出的联盟组织。在此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PTO亦成为最具争议的话题。

  虽然也曾经听到关于PTO产品缺失与物流缓慢的声音,但是在这8家联盟与四川科伦欣然牵手后,这些问题似乎不再成为问题,而且从PTO联盟管理层的几次变异,我们似乎看到PTO方向的调整与蜕变,还有越战越勇与日益强大的趋势。

  放眼看去,从PTO的创始人王春雷及其背后的贵州一树,再到全球零售业巨擘舒普玛,我们更是看到了一种共赢的胸怀与文化。

  最大阵容的联盟

  2005年4月,由沪、京、津、渝、穗五大城市的医药股份公司发起的“中国医药商业经济联盟”宣布成立,至今依然可以算是国内最大阵容的商业联盟。

  这次联盟的兴起揭示了这个时期医药商业的非常微利状态,对于净利润不足1%的医药流通企业来说,急切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值,因此资源融合再次成为医药行业的首选自救手段。

  无独有偶,同样带着美好愿望的中国医药商业联盟在获得“救世主”等一系列的光环后,带动了更多的联盟组织,甚至2005年有了“联盟年”的说法,大有“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之势。然而,当繁华落幕,商业联盟的高调风潮却成为行业内草船借箭和空心萝卜的笑谈。

  最时尚的联盟

  2006年由四川科伦发起的蓝海联盟在今年9月高调扩容,这一次华丽大变身令蓝海联盟成为目前最具时尚气息的联盟组织。

  而且,值得关注的是其变身后的“四川蓝海医药物流协作联盟”由药品制造商、一级经销、二级分销商、三级连锁零售商构成“四位一体”的全新格局,盟友不乏一些大型医药生产企业和曾经最大的竞争对手。因此,伴随着蓝海联盟的闪亮登场,业内人士看到了四川医药商业秩序规范的希望。

  医药商业环境步入严冬,蓝海联盟则以全新的战备雄心勃勃地描绘了一幅抱团取暖的温馨场景,我们期望并且相信这样一场“时尚婚礼”结出最丰硕的果实。

  联盟的真相

  有些业内人士曾经这样一针见血地评论商业联盟:商业联盟的本质说到底就是统购分销。其实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业内就出现过各式各样的联盟,最后这些联盟成员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或形同虚设或不了了之。

  为什么明明看上去是可以合作共赢的商业联盟,总是逃不开不欢而散的结局呢?

  当我们走近商业联盟才发现,虽然联盟看起来很美,但它终究只是一种纯商业手段,属于技术层面的松散型合作而已,随意性比较大。因此,真正要促进联盟的长久发展,必须要升级到资本层面的产权深度合作。只有产权关系明晰、高度协同性的集团才可能打破地域局限,最终步入并购的轨道。

  后记:商业联盟的生存法则

  无论是从国家对医药行业的宏观指引来看,还是从医药行业自身的发展趋势来看,我们都清晰地看到:商业联盟伴随着行业前进的步伐,从最初的萌芽到成长,都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经过程,然而这个过程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也仅仅只是一个过程。这样一个非常的时期,对各种类型商业联盟的运营提出更多的考量,不进则退,剩者为王是永远的生存法则。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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