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7 来源:中国医药资讯网
一家在当地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医药批发企业,“突然”间实行了破产。令人不解的是,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破产之前就注册成立了一家医药企业,而新企业在老企业破产后,就成为了目前该县唯一的具备资质的医药产品批发企业,还以租赁的形式使用原企业资产。
为此,《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专程来到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的这家企业进行调查。
据记者了解,原光山县医药公司属国有企业,是该县仅有的一家能经营医药批发业务的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晏某。2003年11月,晏某成立私营光山永康医药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最大的股东;2004年4月28日,国企光山县医药公司经当地法院裁定破产,5月进入清算程序;2004年9月,永康医药公司取得国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
成立永康公司时,原医药公司还未破产,晏某还是国有企业的老总,而新成立一家经营范围与国企相同的新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老职工们认为“这一行为不合法”。针对这个问题,原县医药公司副总、现任永康医药公司副总的赵斌基向记者表示:“现在公司的领导是股东推荐的,晏总任新公司的领导是股东选举的,是民意。”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若国企领导人员自营或为他人经营的企业与该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相同,则构成同业经营。
对于为什么在老公司还存在时成立一家新公司的疑问,赵斌基解释说,“没有采取收购老公司的做法而成立新公司,是为了避免侵占国有资产的嫌疑,因为永康公司未侵占国家一分钱。另外成立新公司也是为了安置职工,免得职工下岗。”
而一些老职工向记者透露,原医药公司有职工约200人,但只有60余人在永康公司上班,除退休职工外,其他100多人都下岗了。
光山县政府工业办副主任、医药公司清算小组副组长赵强对记者说,成立新公司是因为原来医药公司的债务太多,其承担不了,成立新公司可以将老公司的债务剥离,老公司的有效资产被永康公司以租赁的形式使用;永康公司后来通过土地拍卖的方式收购了老公司批发部这一块资产,其收购的价格和原来资产评估的价格差不多。
赵强告诉记者,医药公司的门面、仓库等土地房产总共有12处,破产时的评估价格大约为七八百万元,现在已通过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出去了五六个门面,收益为六七百万元。对于拍卖价格与评估价格相差一倍的问题,赵强说是“房产这几年有大幅的增值”。
同时,对于新企业的职工入股问题,几位老职工向记者反映说,新的永康公司要求每股5000元,而原医药公司的普通职工最多只能在新公司入2股,还规定了入股时间。
一位老职工说,“我们当时一个月才300多元钱的工资,公司规定职工必须在十来天的时间里出钱入股,我好不容易四处借了一万元钱,却因为晚交了一天不让我入股。”
对此,赵斌基向记者表示,“入股是大家凑钱做生意,经理和职工入股数量是有区别的,因为领导的责任大,入股肯定要多,入股有风险,所以规定职工只入2股。”
对老医药公司的破产,很多职工都感到不可理解:“医药公司在光山是专营的,只有这独此一家批发公司,2001年公司经营得还不错,年底大家还拿到了一些奖金,怎么一到2002年就经营不下去了?”
“我是职代会代表,但改制、破产的方案我咋都不知道?”一位老职工对记者说。同时,她再三向记者强调,企业改制、破产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重大决策问题应该实行厂务公开,职工有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而自己作为职代会代表却什么都不知道,职工的这些权利没有落实。
面对这种质疑,赵强对记者说,“如果职工的这些权利都能落实到位,那企业就不会改制了”。
当记者要求查阅医药公司的改制和破产方案时,无论是老公司的清算小组还是现在的永康公司,都给予拒绝。
这样一家国有药企因何破产?5年前就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老企业因何至今还没清算完毕?本报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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