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30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记者11月28日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当日起至年底,石市将在全市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活动以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为重点,全面查处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86031566对相关违法问题进行举报。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特别针对以下产品进行查处: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有关用语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其他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在检查、查处过程中,发现上述产品后,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对未标示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按假药依法查处。
按照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台账制度,不得经营未经批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不得经营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家、无厂家地址的产品;驻店药师或营业员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不得夸大宣传非药品类产品的作用。
同时,在专项整治中,执法人员将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医用口罩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用口罩是否有注册产品标准,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落实。
[责任编辑:毛建飞]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