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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基本药物制度 重庆要闯两关

2009-08-28 来源:重庆日报 

  卫生部官员此前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市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负责人称,国家正式通知一旦下发,我市将不折不扣地执行。

  然而,作为新医改的5大内容之一,基本药物制度要顺利付诸实施,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对重庆而言,首先必须闯过补偿关和绩效考核关。

  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副处长董蜀荣说,目前,我市共有5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除了中央和市级财政解决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人头费”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作主要还得靠自己来解决。

  “15元钱能干什么?顶多做完公共卫生服务。如果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大部分药品就要实现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如何运转?”董蜀荣说。

  他推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最终将考验政府的财政实力,取决于政府是否有足够的钱来“兜底”。

  “药品零差率销售实际上是一个利益的重新分配,即原先由患者支付给医疗机构的一部分药费,现在换为由政府补偿。”渝中区大溪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兰认为,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础是补偿到位。在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极有可能回避基本药物目录,选择目录外的较高价格药品。

  相比城市,要在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更加棘手。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乡镇卫生院1041个,村卫生室10500个。其中,乡镇卫生院约60%的收入来自药品,而村卫生室药品收入所占比例更高,达95%。同时,在人员数量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也要比社区多得多。

  市卫生局农村卫生处一工作人员认为完成此项任务不乐观。“一项改革如果让大部分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减少,这项改革将很难推进。”他认为,零差率销售后配套政策必须跟上,否则出现补偿“真空”,没有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愿意干。

  一旦解决了补偿机制,对基层医务人员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是我市面临的第二道难关。

  比如乡村医生,目前,我市有乡村医生约25000名,他们基本上属于个体户,亦农亦医或亦商亦医,自由度颇大。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一方面政府“兜底”可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必须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这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搞得不好,他们就会干脆不干这行,使农民因之少了就近看病的便捷。”重庆医科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蒲川称,如果医务人员队伍不稳,看病又将出现新的考验。基于乡村医生目前的现状,对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将不同于社区医生,也不同于乡镇卫生院里的工作人员。蒲川介绍,在补偿问题、考核管理问题以及招标采购等问题上做到未雨绸缪,基本药物制度方能得偿所愿。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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