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 行业动态

新疆:农牧民用民族医药品补贴标准更高

2009-12-2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24日专电(杜文静)今后,新疆农牧民看病就诊时,使用新农合医疗目录内的中医民族医药,可在同等补偿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看病时抓中医民族医药就能再便宜些。

  据刚刚召开的新疆中医民族医药工作会议透露,为充分利用中医民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及农牧区中草药、民族药材资源丰富的优势,降低医药费用,减轻农牧民看病负担,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新农合医疗目录内的中医民族医药、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服务的费用,可在同等补偿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所列的930个药品中,中成药品种303个,民族药品种109个,所有中药饮片均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责任编辑:毛建飞]

联系我们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