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4 来源:东北新闻网
牛小妹委员提出,根据现行规定,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需先在参保地申请,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医药费自付后再回原参保单位报销。而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等原因在异地长期居住,跨省市、跨地区报销医药费十分不便。
建议,我省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医保费用异地报销的相关规章制度。先在省内开展医保报销合作,再开展省际间城市医保费用异地报销双向代办业务。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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