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1 来源:扬州时报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诺氟沙星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今年第二批限价药名单出炉,共有172种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
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有两个渠道可以保证消费者知情权:一是医疗机构都应该按照规定定期公示、供消费者查询;二是登录物价部门的网站,了解相关品种的价格变动情况。值得一提的是,所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并不一定就是消费者购买基本药物的实际零售价。有些品种销路好,价格就高一些;有些品种销路一般,价格就低一些。但是,价格均不得超过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
市物价部门表示,如果消费者发现有违规现象,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
[责任编辑:钟林华]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