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6 来源:泉州晚报
今年,我省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稳定保持在75%。省政府日前印发的《福建省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上述内容。
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今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率要求达到95%。除城镇职工医保外,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最高支付限额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稳定保持在50%,普通门诊统筹面力争达到30%以上。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30元,统筹基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力争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
异地就医结算对象范围扩大
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市民期盼已久的事。省政府明确,2010年,我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服务对象范围,将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对象。同时,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关系在全省不同统筹单位之间转移接续;允许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参合农民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审批程序。
此外,药品零差率销售方面,先在全省30%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行,下半年进一步将实施比例扩大到60%。
泉州年内实现医疗检查信息共享
另外,我省还将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及医学影像的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实现对居民健康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利用。年内完成泉州、福州、莆田市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网络互联,实现跨平台信息交换。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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