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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社区医院部分药品市民享“零差率”

2010-03-02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2010年乌鲁木齐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市民在基层医疗机构购买这些药品可以享受“零差价”。这是3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2010年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市卫生局局长王北疆介绍说,2010年我市将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去年全市医疗单位以及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将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实现部分药品零差价。

  据了解,所谓“零差价”是指医疗机构以什么价从药品生产厂家进药,就以什么价销售给患者,取消了原有的15%的药品加成,这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逐步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此外,我市还将选择一家市属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同时今年我市将完成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120”急救站点的建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华对去年我市卫生系统在“7·5”事件伤员的救治和善后处置工作,以及甲流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予以肯定,同时她希望全市卫生系统能把握机遇,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张爱华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市长童兆玲主持。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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