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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过期药品可换新药

2010-03-15 来源:新疆都市报 

  3月15日起,将您家里的过期失效药品送到药店,就可按货值金额的1/2抵购部分新药品了。3月12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清理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公益活动,市民只要将过期药品送到指定地点,即可换抵部分常用药品。

  据介绍,此次公益活动指定新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为过期药品回收换购服务企业,四川好医生医药集团为换购药品生产提供企业。从3月11日至20日,全区各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或者市民家中有国内任何厂家生产的于2010年6月30日前失效的药品,只要包装基本完好(可辩识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可在3月20日前交付新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集中存放,并按货值金额的1/2抵购四川好医生医药集团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清热解毒口服液、成人高钙片、桑姜感冒片等常用药品。

  如不方便,市民也可将过期药品交至住所附近的药店,由药店与九州通医药联系兑换,咨询电话:0991—3607987。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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