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8 来源:成长医药网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有消息透露商务部正着手制定医药商业企业市场准入及物流标准(下称“医药商业流通标准”)。此次制定工作邀请了设备工程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与其中。
据相关协会人士介绍,医药商业标准或将于今年3月出台。该标准将成为医药流通行业的准入门槛,将促进大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转型。据参与此次标准制定的相关人士介绍,在行业标准制定过程中,“第三方物流的存废”成为讨论的焦点。
新医改配套方案的陆续推出,牵动了医药商业的敏感神经。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环境的日趋激烈,医药商业企业的两级格局显山露水。
由于基层的网点多、单次配送额小、总体量大的特点,对大型医药商业的配送也构成了考验,而地市级的商业公司又难以获得配送资格,两者的结合成为一种趋势,即通过联姻,大的商业公司获得配送权并将配送转给联姻后的中小商业公司。
石广民认为,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医药商业将形成两级格局,即全国性的医药商业和区域性的医药商业共存。全国性的医药商业并不可能在每个省都获得配送权,只会在某些重点省份承担基本药物的配送。商业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是其跨省扩张的主要原因之一,毕竟基本药物品种目前只有几百个,剩下品种的调拨仍然需要拥有全国网络的大型商业公司完成,而各地的龙头商业将是基本药物配送的主力,中小商业公司将逐渐成为大型商业公司的分支,医药流通领域的集中度将进一步增强。
李宪法认为,下一步医药商业的发展有3个关键点:一是规模,没有规模不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现在的兼并、扩张就是规模化的过程;二是渠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下一步会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利用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技术来降低成本,对上游供应商进行选择。如果商业公司没有对终端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将会逐步退出市场;最后就是围绕终端渠道的增值服务能力。
最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也提醒,在政策推动的商业变化环境下,应该充分考虑医药商业流通标准,考虑其环节的必要利润,充分调动商业的积极性,这样才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毛建飞]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