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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打假一年初见成效

2010-04-03 来源:医药经济报 

  在3月30日召开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在建立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不到1年的时间里,联席会议制度已彰显作用,打击假药的长效机制和各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已初步建立,打击假药取得成效。目前已经呈现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并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局面。”

  陈竺表示,自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同意成立由卫生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国家邮政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筹备,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从建立工作制度入手,深入研究,通过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规定了工作规则,细化了各成员单位职责。随后,根据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的工作需要,针对目前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特点,2009年9月4日,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要求和措施等,对做好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提供了具体实施细则,使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同时,在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这个工作平台上,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依照职责分工,建立了一系列协调工作机制,如工信部和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安部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就“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地公安机关、药监部门进行培训,密切办案关系,提高假药案件的侦办质量;商务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同时,商务部还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外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上报国务院《关于对非药品出口情况的报告》,将“研究建立药品出口管理制度”列为应开展的重点工作等。通过这些工作制度和沟通机制的建立,基本上落实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长效机制的批示精神,从制度上对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行保障,也为联合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奠定了工作基础。

  陈竺在全面总结2009年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工作的同时,也对2010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发挥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认真分析和研究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变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打击假药的有关工作;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工作中的不足和阻碍打击假药工作开展的因素,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在形成打击制售假药的监管合力的同时,推动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

  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主持。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邮政局、广电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分别就各自2009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2010年打击制售假药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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