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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基层医疗机构将接受绩效考核

2010-04-10 来源:光明日报 

  在甘肃,一向各自为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有了“紧箍咒”:从今年起,甘肃省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将涉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日前出台的《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对考核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甘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涉及两个层面:机构

  考核和人员考核。对医疗机构的考核,院内管理建设、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群众评价与监督等为主要内容。对工作人员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内容。

  据了解,在考核中,岗位绩效考核将与职工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县级财政部门将人员工资(或补助)的70%按月拨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发放。预留30%,依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半年一次的考核结果兑现剩余经费。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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