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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启动乡镇卫生院改革

2010-04-15 来源:成长医药网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试行)》正式印发,以深入推进该省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该方案提出,政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在每个乡镇举办一所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独立的预防保健科,负责本区域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总岗位的80%,其中公共卫生要达到岗位设置总数的20%~40%。人员定岗竞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该方案提出,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实行药品零差率减少的收入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其余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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