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3 来源:医药经济报
湖南省物价局5月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制定和调整医院制剂价格,必须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严格成本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保定价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逐步创造条件推行定价前公示制度。
通知要求该省各地严格药品监管,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确保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必须稳定在现行水平上不得调整,确保人民群众长期享受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实惠。
湖南省物价局将对该省公布的药品价格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对价格偏高、各方反映较多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查,及时降低价格。各地对制定的医院制剂价格也要根据成本及市场购销价格变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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