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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年底前同级医院常规检查结果互认

2010-07-04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2日)上午,卫生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据悉,目前北京二级以上医院已经实现了检查结果互认。

  据了解,病人因为病情需要往往需要转换医院,但是目前很多医院之间的检查结果不能互认,于是病人虽然是看同一种病,但是每到一家医院就要重新检查一次,这既给病人带来了沉重的医疗负担,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首先选择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和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间逐步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参加省级医疗质量控制的检查项目,可以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对于参加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的检查项目,有条件的省(区、市)之间可以探索开展检查结果互认。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出具的质控结论可以作为本辖区检查结果互认的依据。据悉,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将于今年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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