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4 来源:健康报网
从7月1日起,绍兴市在浙江省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10天以来,6个县(市、区)门诊人次明显上升,药品价格总体下降45%左右,医疗机构运行平稳。近日,该省副省长郑继伟赴绍兴调研时指出,按计划要3年达到的目标,绍兴市不到半年就实现了,给全省带了个好头。
今年2月25日,该市选择经济实力较强的绍兴县和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新昌县,率先启动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并辅以“药品降价、财政补助、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
根据规定,该市846家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从7月1日起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能使用的只有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150种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以及现有库存的药品和因特别情况准许使用的其他药品。据绍兴市卫生局测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一年至少能为百姓让利逾3亿元。为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能正常运行,绍兴市决定,基层医疗机构因此减少的药品收入,由财政全面“兜底”、足额补偿。同时,针对药品降价将带来门诊量大幅增加、医务人员满负荷工作的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编制将新增2000名以上。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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